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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證券報 2011年12月23日
2009年8月
我國第一部文化產業專項規劃――《文化產業振興規劃》出臺
確立文化產業已上升為國家戰略性產業。提出支持有條件的文化企業進入主板、創業板上市融資,鼓勵已上市文化企業通過公開增發、定向增發等再融資方式進行并購和重組,迅速做大做強。支持符合條件的文化企業發行企業債券。
2010年4月
九部委《關于金融支持文化產業振興和發展繁榮的指導意見》
提出要在融資、信貸、保險等金融領域對文化產業發展提供更多支持。
2010年10月
國務院《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決定》
將文化創意產業納入戰略性新興產業。
2010年10月
《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建議》
首次提出“推動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
2011年3月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
“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
2011年4月
《新聞出版業“十二五”時期發展規劃》
“十二五”時期,新聞出版產業增長速度達到19.2%,到2015年,實現全行業總產出2.94萬億元,實現增加值8440億元。鼓勵和推動數字出版等新興產業領域的發展,鼓勵有條件的新聞出版企業跨區域跨行業跨所有制經營和重組。
2011年7月
國內首支由財政部牽頭的國家級文化產業投資基金中國文化產業投資基金設立
該基金擬以股權投資的方式,重點投向新聞出版發行、廣播電影電視、文化藝術等領域?傄幠200億元,其中財政部出資5億元。
2011年10月
《中共中央關于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
第一次提到擴大文化消費,并提出加大財政、稅收等方面對文化產業的政策扶持力度,對文化內容創意生產經營實行稅收優惠。
2011年11月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發文,明確從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開展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
“文化創意”率先納入增值稅試點范圍。此次稅改標志著政府新一輪支持文化產業發展政策的開始,更多的財稅優惠政策值得期待。
2011年12月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征求意見稿)》
降低市場準入門檻,便利各類市場主體、社會資本進入電影產業;通過采取財政、稅收、金融、用地等扶持措施,激勵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個人從事電影活動。
多項規劃待出臺
文化部《“十二五”時期文化產業倍增計劃》、《國家動漫產業發展“十二五”規劃》
(記者梁敏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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