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6日 09:20 來源: 工人日報 本報記者 王瑜
原標題:當前文化創意產業亟須與互聯網深度融合構筑全新原創生產平臺,形成互聯網思維下成熟的商業模式和生態價值鏈
【關注】互聯網+文化創意產業的融合之困
10月23日,在第十屆文博會揚州分會場上,以揚州剪紙藝術為主題的文化創意產品吸引了觀眾的關注。CFP供圖
11月3日,《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發布,明確要求“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
據中央財經大學文化經濟研究院院長魏鵬舉教授測算:未來五年,中國文化產業要成為國家戰略性支柱產業,其增長比例至少每年要達到15%以上。而業內普遍共識是文化創意產業是文化產業的核心競爭力。當前在網絡化和產業深度融合發展的趨勢下,互聯網已成為文化創意產業生產和消費的重要平臺。未來,文化產業尤其是文化創意產業亟待與互聯網深度“融合”,實現兩者有機相“+”之后的全新轉型和“雙贏”。
原創匱乏與知識產權保護堪憂
未來中國文化產業尤其是文化創意產業增長空間和發展潛力巨大。文化部部長雒樹剛新近用這一連串數字對這一趨勢做了注解:2010年我國文化產業增加值為1.1萬億元,占GDP2.75%。2014年,這一增加值達2.39萬億元,比2013年增長12.1%,比同期GDP增速高出3.9個百分點,占到GDP3.76%,有7省市文化產業占GDP5%以上。電影、數字出版、網絡游戲等文化創意產業以30%以上速度增長。
然而,核心原創內容的匱乏已成為阻礙文化創意產業向互聯網縱深發展的主要障礙。
倫敦經濟院一項研究結果表明,全球文化產業和創意產業內容中,來自中國的原創內容僅占2.5%左右,西方發達國家原創內容占總體80%以上。
調查發現,與原創匱乏伴隨的是,互聯網創意文化產業在原創產品和內容相關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形勢嚴峻。文學、音樂、影視等主要文化創意產品版權遭盜版和抄襲等侵權問題頻發,保護缺位和監管薄弱問題凸顯。
2014年6月,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因侵權為主的非法經營被罰2.6億元,創下國內有史以來處置網絡版權侵權的最大罰單。同期,新聞APP軟件“今日頭條”因復制傳統媒體內容引發版權糾紛,被國家版權局認定存在構成侵犯著作權人信息網絡傳播權行為,急令整改。之后,“人人影視”和射手網等網站因侵犯影視作品和字幕作品著作權被關閉。此前還有土豆網擅播“舌尖上的中國”侵權案、百度涉盜鏈盜播侵權案等等。
調查結果顯示,日益頻發且逐漸升級的網絡盜版侵權問題正在阻礙互聯網文化創意產業向縱深推進。業內人士普遍認為,在互聯網迅猛發展的條件下,文化創意產業產品存在創作成本高和投入大,但復制成本低且操作易等特點,這使得文化創意產業成為極易受到侵權傷害的產業。若知識產權未獲及時有效保護,創意主體合法權益很難保障。若創意主體缺少收益,很難有原創動力。這將直接遏制文化創意產業發展。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牛家儒認為,文化創意產業核心是靈感和創意。當創意被盜版抄襲,原創主體和企業可能瞬間被扼殺。因此不解決知識產權問題,文化產業很難發展壯大。
缺乏全新商業模式和產業價值鏈
調查發現,互聯網文化創意產業原創匱乏和相關知識產權保護脆弱的背后,是缺乏成熟穩定的商業模式和產業生態價值鏈。這其中的首要原因是缺乏互聯網思維和生態融合思路。不少文化創意產業在進入互聯網之后,仍然沿襲將產業簡單與互聯網相加的傳統思維。一些傳統企業只是將互聯網作為一種新的傳播渠道和營銷方式,并未真正從核心生產、傳播和互動、反饋等全產業鏈條上貫穿互聯網思維。同時對于互聯網的“平臺”作用和生態模式認識不夠深刻。
有業內人士指出,一些文化創意產業過分強調自身“文人氣息”,貶低互聯網過濃的商業氛圍,在融合發展中反而束縛了手腳,造成企業無法做大,更難形成大規模產業。不少傳統文化創意產業小規模生產方式和操作理念很難與互聯網平臺下海量用戶需求融合形成全新商業價值觀和發展理念。
南京大學商學院博士陳智明等學者認為,互聯網產業主要以大企業形態出現,而文化創意產業多是小企業結合體;互聯網產業輕視文化創意產業的小規模,而文化創意產業看不慣互聯網產業的“夸浮”行徑。如何讓兩者相兼相容,這是當前雙方應努力攻克的難題。
這些問題背后更深層次的問題是:文化創意產業如何與互聯網模式深度融合建立全新發展模式。事實上,當前不少創意產業主體和企業并未深入理解互聯網生態和模式,尚未形成符合自身產業定位的商業模式和價值鏈條。
北京大學文化產業研究院副院長陳少峰認為,傳統文化產業企事業單位轉型需要建立“互聯網思維”,需要改變對原有業態的認識,在新業態中尋找新的商業模式,這都是傳統文化產業或傳統媒體所面臨的挑戰。
復星文化產業集團董事、總經理錢中華認為,“互聯網不僅顛覆了經濟,也顛覆了文化產業,形成了新的文化產業生態鏈,文化產業要根據自身的情況不斷提升,并在這個新的生態鏈中找準自己的位置。”
創新+融合重構“內容為王”
此外,原創內容生產仍然是互聯網創意產業的核心動力,未來應從文化創意產業與互聯網融合角度去推動原創內容的生產,同時注重結合互聯網平臺的傳播優勢和規律,實現優勢互補。
這其中產業融合發展是基礎先決條件。2014年1月22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推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會議指出,依靠創新,推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等新型高端服務業發展,促進與相關產業深度融合,是新常態下調整經濟結構的重要內容,也可催生新業態、帶動就業、推動產業轉型升級。
之后,文化與科技融合引發的創新模式——眾創空間出現并被廣泛推廣。
2015年3月11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大眾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發布,中國進入“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為引領的發展新階段;ヂ摼W平臺則為以文化創意為重心的“雙創”發展提供了更為廣闊的發展空間。
陳少峰認為,傳統文化產業必須找到一種全新的商業模式,能滿足互聯網提出的要求;只有圍繞互聯網海量內容需求或高超的專業水平這兩個角度做,才有可能成功。
當然,這并不意味著文化創意產業應從屬于互聯網“平臺”之下。因為文化創意本身屬于內容生產者和供應者,同時也是知識產權創造者,更應為互聯網產業發展注入原創動力。未來,文化創意產業應在有效融合互聯網全新平臺基礎上,重新回歸“內容為王”。
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張曉明認為,“眾創”模式的出現使得“內容為王”走向“平臺為王”,出現了平臺弱化內容生產的趨勢,現在需要重新強調“內容為王”,至少應該實現內容為王和平臺為王的統一。
上海市創意產業協會會長厲無畏稱,原創才是互聯網創意產業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核心支撐,沒有優質內容,終究無法吸引優質客戶。在他看來,未來應更注重原創內容生產,建立從內容創意創作源頭到播放終端的全產業鏈,加快促進文化內容原創企業與新型互聯網企業等不同產業跨界融合與合作發展,走“內容為王+渠道制勝”的雙贏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