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2月11日 西藏日報
在信息傳播環境下,文化產業已成為一個企業和一個地區,甚至一個國家最重要的無形資產。是否有獨樹一幟、具有影響力的文化產業,成為檢驗文化軟實力發展質量、發展規模和發展前景的一個重要指標。
近年來,我區文化產業在設立發展專項資金、培育特色文化企業、實施“走出去”戰略等政策的推動下,取得了較快發展。但從整體上看,我區文化產業還處于產業發展的初級階段:具備一定的產品生產能力,卻未能有效提煉文化內涵和挖掘創新能力,缺乏具有影響力的文化品牌。
從“文化制造”到“文化創造”的發展,迫切需要樹立品牌意識,只有深度挖掘西藏文化元素,實施文化精品工程,鑄就西藏特色文化品牌,才能使我區文化產業走得更長遠。
首先,要從觀念上樹立發展文化品牌的重要性,創立、維護、創新和發展文化品牌,可以對文化產業的發展產生資本集聚、規模放大、品質提升、消費導向、產業示范和利潤增值等多重品牌效應。例如,正在建設中的“吞米嶺·藏藝文博園”既是一個發展文化產業的過程,又是創立和塑造文化品牌本身,它可以催生出許多新興文化業態,從而帶動一個地區文化產業的整體發展。
其次,文化企業要注重塑造與推廣大型文化品牌項目,重視和關注優秀內容的品牌項目的開發,特別是結合我區已在區內外有知名度的文化產品和國內外觀眾熟悉的一些藏文化元素、概念等作為內容選擇的載體。例如,已經運營多年的大型實景舞臺劇《文成公主》,便是將傳統藏戲通過內容創新塑造出品牌的典型案例,并結合每年“西藏游”,形成了較為完整的產業鏈。
再次,我區文化資源豐富,不缺少獨具民族特色的文化元素,但如果不從整體上加以規劃,提高文化資源的利用率,也面臨著被同質化和粗放式的發展模式侵蝕的風險。各地區、各行業要立足于自身的文化資源優勢,打造差異化的文化品牌。例如,林芝地區推出的原生態歌舞劇、日喀則市打造的江洛康薩民俗文化街等,就是在依托地區歷史和民族特色所積淀形成的文化資源基礎上,推動文化產業可持續化發展的有益嘗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