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8月11日 07:15 來源: 光明日報 劉江紅
城鎮化是一個經濟、社會、文化、生態諸方面全面轉變的動態過程,是人類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和居住方式重新塑造的過程。“新型城鎮化”的提出不僅體現了城鎮化引領中國未來全面發展的戰略作用,也彰顯了一種特定的目標訴求,“人的城鎮化”就是新時代發展訴求的內核。從20世紀90年代初開始,我國學者就對城鎮化發展指標體系進行了研究。在這些研究中,文化發展雖已成為衡量維度,但對于如何建構多元因素的動力驅動、如何充分發揮文化在消解“半城市化”問題中的作用等仍處于探討之中。
新型城鎮化文化發展指標建設面臨的挑戰
以往對城鎮化發展相關指標體系進行的研究,在學術層面主要從城鎮化可持續發展、城市競爭力評價、城市發展質量等角度進行評價指標的探討,在政府層面主要通過指標體系構建對“生態城市”“全國文明城市”等示范性項目具體工作進行指導和推進。在已有的城鎮化指標體系中,不論對城鎮化的評價維度和方式有何異同,文化發展指標都是維系城鎮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內容。在可持續發展的訴求下,新型城鎮化中的文化發展評價應從多個層面進行考量:
第一,文化是一種內在資源,在階段時間里承載能力有限,需要制定使用效率指標,需要結合區域內城鎮規劃和人口發展的具體情況提煉出影響文化資源保護和使用的指標,從而引導人們對文化資源的有效利用。
第二,文化是一種發展責任,為在可持續發展中作出文化貢獻,需要制定提升方向指標。新城鎮建設中新人文環境必須與城鎮新規劃及布局相一致,對應解決城鎮化中的文化硬件設施建設和軟環境營造問題,在保護既有的文化基礎上生發出適應新變化的文化服務。
第三,文化是一項經濟活動,具有促進經濟增長的功能,需要制定驅動文化產業發展的指標。文化經濟屬性的發揮和資源效率的最大化,必須綜合考慮一、二、三產業對城鎮經濟結構和功能的影響,要求文化產業與其他產業實現內部協同一致。
第四,文化是一套公共系統,兼具社會公平和服務對象的對應性,需要制定保障基本文化權益的指標,激發群眾參與文化建設的熱情。
以上對文化發展的全面考量,帶來文化評價指標研究的轉變——從單一評價向復合評價轉變,從建設數量型指標向功能質量型指標轉變。文化評價指標體系應立足于新型城鎮化背景,其核心訴求就是引導建立強調互動的新型城鄉關系。為此,資源要素配置機制、行政管理體制、公共產品與服務提供機制、社會服務體制、共創共享機制、考核評價機制等都應納入城鄉一體的新型城鄉關系中來考慮,以此實現城鄉互補,推動城鄉同發展共繁榮。
新型城鎮化文化發展指標建設關注的問題
在現有的文化發展指標研究成果中,與新型城鎮化文化發展指標關聯度很高的是文化與城市發展互動關系的指標研究,主要為“文化強省(市)”“城市文化競爭力”等專題研究。在這些研究中,學者更多地關注城市區域的文化發展,對于農村及新建城鎮,尤其是對城市群、中小城鎮的文化發展評價關注不足。同時,對文化發展指標的研究較少與空間轉變和政府職能等改革中的具體問題聯系起來,更多的思考依然停留在文化發展本身,與新型城鎮化中要求的新型工業化、農業現代化、信息化的相關性不足。結合新型城鎮化文化發展的內涵來看,新形勢下的文化發展評價應主要討論、研究以下問題:
現代城鄉治理體系中文化發展的特征、要素及其結構。對新型城鎮化的整體評價要求從原來以城鎮化水平和城鎮化發展速度兩項指標的單一評價,轉變為對新型城鎮化速度、質量、協調性等復合型指標的全面評價。具體到文化發展,主要涉及兩方面內容:一是與城鎮化水平相比可以精確測量的文化地位與水平,如文化產業增加值、文化企事業單位、公共文化服務投入占比等;二是無法精確測量但確實構成文化發展的一些不可舍棄的重要因素,如文化知名度、文化影響力等。
文化發展評價在新城鎮建設中的作用及其發展。新型城鎮化文化發展指標體系的建構,為各級政府提供了從文化角度看新型城鎮化建設的視角,指標研究脫離“就城鎮化論城鎮化”和“就文化論文化”的單一思維,從以人為本、以“新居民需求”為出發點進行戰略研究和公共管理觀察,從而促進多元要素在新的空間中自由流動。
評價體系需要補充知識要素,增強指標間協調度。協調度就是要把自然與社會、經濟與文化、文化產業與事業以及文化產業內部的布局、結構、生產、營銷、消費等統籌起來進行考慮和謀劃,以此謀求相互協調、有機統一的共同發展,防止顧此失彼。
新型城鎮化文化發展指標體系的設計
新型城鎮化文化發展指標需要從新型城鎮化進程、文化發展進程和文化建設與新型城鎮化互動滲透進程三個層面,來衡量二者協調發展的實現程度。在指標選擇上,新型城鎮化進程側重體現城鎮化發展質量水平;文化發展進程側重于文化軟硬件建設及與其他社會系統互動的關系;文化發展與新型城鎮化的互動進程,體現在文化建設與新型城鎮化在發展速度和發展階段上保持一致,一、二、三產相互融合發展。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將新型城鎮化文化發展指標定義為以文化環境指標、文化資源指標、文化驅動指標和文化效益指標四大一級指標體系為主導的新型城鎮化文化發展評價指標體系。其中,文化環境指標是從綜合經濟基礎、城鎮基礎建設等方面,選取影響文化建設的核心指標,是文化發展的宏觀大環境,為發展前評價;文化資源指標圍繞文化保護與開發建設的方向,立足本地區文化現實,選擇有統計基礎的文化資源內容,是文化發展的基礎,為發展前評價;文化驅動指標是從與文化發展相關聯的領域尋找影響文化發展的核心因素,是文化發展的動力,為發展中評價;文化效益指標是從公共文化服務和文化產業兩個角度評價文化發展的最終效果和資源使用效率,是文化發展的成果,為發展后評價。
新型城鎮化是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的手段和過程,文化發展指標從綜合發展要求的角度,將謀求城鎮居民的文化福祉納入全局工作重要位置,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把文化發展成效納入科學發展考核評價體系,是建設“記得住鄉愁”的美麗新城鎮的基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