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 2014-06-24 00:00:52 | 來源: 中國經濟網 | 作者: 費宏偉
世界范圍內文化產業蓬勃發展,但是,目前我國范圍內文化產業投融資問題,卻一直是制約文化產業發展的瓶頸。國內企業的融資渠道趨于多元化,但是文化產業卻一直沒有一個完全的成熟的投融資模式,根據現有的投融資模式,創新發展出我國文化產業投融資模式,將是促進我國文化產業蓬勃發展的重要途徑。
二〇一〇年三月八日,中央宣傳部、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文化部、廣電總局、新聞出版總署、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等九部門聯合制定的《關于金融支持文化產業振興和發展繁榮的指導意見》(銀發[2010]94號)正式發布,為文化企業轉制注入了一支強心劑!吨笇б庖姟芬笸ㄟ^創新信貸產品、完善授信模式、培育保險市場、實施文化產權評估交易等具體舉措,加大金融對文化產業發展的支持力度!吨笇б庖姟吩诮鹑谥С执胧┥线M行了一系列創新,針對文化消費市場,明確提出要積極開發文化消費信貸產品,擴大直接融資規模、培育文化產業保險市場,營造貸款貼息、保費補貼、投資基金、風險補償基金、文化產權評估交易等配套機制。
《指導意見》實施近五年來,我國文化產業債券市場發展依然滯后,發行債券條件近乎苛刻,符合發行中小企業債、集合債等債券的小微企業更是極少。盡管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文化部等部門針對諸如文化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陸續出臺過一系列支持政策,但并未改變固有的投融資體制,對于我國文化產業的激勵促進功能收效甚微。
陜西省商洛市洛南縣大禹川文化產業園區積極探索創新文化產業投融資工作方式,緊緊抓住《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對培育私募市場作出具體部署的良好契機,率先發行“秦嶺文化產業項目建設債券”,這在全國文化小微企業發展史上還是第一次,對于促進《文化部“十二五”時期文化產業倍增計劃》順利運行、建立高效、便捷、規范、有序的文化產業投融資體系、緩解文化產業發展資金瓶頸都是一個鮮活例證。
一、密切聯系文化產業投融資市場的實際,強力激活市場潛能
我國文化產業的發展目前還存在很多問題。由于經濟觀念的落后,豐富的文化資源未能得到良好的開發,資金匱乏,延緩了文化產業的發展速度。政府對文化產業的支持以“大型集團”為主,忽略了更需要資金和政府的支持的中小企業。從文化產業投融資層面看,在文化產業總體發展良好的背景下,文化投融資難的問題將長期存在,其對文化產業發展的制約因素不可逾越。文化創意類企業其實并沒有為上市做好準備,投資機制上不平衡,結構不合理,投資渠道不暢通,投資方式不合理,缺乏信用擔保、沒有資產抵押等,這些阻礙多數文化企業取得銀行信貸的最大障礙這些因素也制約著文化產業的投融資之路。
這些問題,需要我們創新文化產業投融資體制,以睿智的理性思維,激活市場潛能,強力推進文化大發展、大繁榮。
二、厘清私募債券市場法制淵源,邁出文化產業投融資體制改革的破冰之旅
在目前中國“從緊”的財政政策下,中小企業在資金融通上,正面對著重大的難題:銀行貸款困難、發行企業債券門檻高。融資的困難嚴重威脅了中小企業的生存與發展,融資方式與渠道的創新顯得刻不容緩。隨著中國資本市場的逐漸發展,海外資本的涌入,私募債券投融資產業作為一種創新的融資方式,通過使一個個中國中小企業高速發展、回報可觀的案例,成為近年來中國資本市場最引人注目、風頭無兩的名詞。然而,對于眾多中國中小企業來說,私募債券融資還是一個嶄新的概念。在面對銀行貸款困難、發行企業債券門檻無法逾越的難題時,私募債券的引入究竟是機遇,還是挑戰?能否作為一種創新的融資方式,解決所有不同目的的融資問題?私募債券融資的概念決定了這一方式將會涉及企業所有權及控制權的變動,即代表中小企業家對企業的控制權將會由私募債券管理者(經理)所分享,這對公司治理將帶來如何的影響?
從債券的本質而言,債券是一種金融契約,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或投資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債券購買者)即債權人。
由此,債券包含了以下四層含義:
1.債券的發行人(政府、金融機構、企業等機構)是資金的借入者;
2.購買債券的投資者是資金的借出者;
3.發行人(借入者)需要在一定時期還本付息;
4.債券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或債券持有人)即債權人。
早在2004年中國的私募金融債就已產生,2011年交易商協會頒布了《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非公開定向發行規則》,普通私募債宣告誕生。
然而,由于金融監管法律法規滯后,2012年我國交易所債券市場推出的中小企業私募債,成為資本市場關注的焦點。截至2012年4月11號,銀行間市場非金融企業私募發債60只,規模達到1550億元,成為私募債券的主體。
2014年5月9日,《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出臺,對培育私募市場作出了具體部署,為我國文化產業私募債券無行政審批發行提供了法律依據,秦嶺文化產業項目建設債券的發行,成為我國私募債券市場培育的重要里程碑,標志著中國私募市場進入一個嶄新的時代。
三、遵循金融市場規律,激活發展活力,銳意推進文化產業投融資體制改革
在現代市場經濟中,金融市場是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也是最基本的組成部分,無論是各種生產、交易、消費等活動,還是勞動力和技術的流通都離不開金融市場的協調。因此,對于市場經濟的發展而言,金融市場的監管及發展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
目前,中國對金融市場的監管還非常缺乏科學性,對復雜產品監管得少,但簡單的產品又監管得太厲害。
中國的資本市場監管存在幾個大的問題,兩句話能概括這個問題。
第一句話是“不該管的管得太嚴了”,比方說誰可以上市,誰可以融資,融多少資,然后是賣空機制。房地產的期貨推出來,最有意義的是,假如樂觀者都投票,悲觀者都出去的話,那泡沫肯定會一輪一輪出現。不該管的管得太嚴了。這一點我是受傳統理論影響的人,觀點似乎有點相似。
但是下一個理論就有點不一樣了,“對該管的又管得太松了”,例如違規行為,例如內部交易、關連交易、虛假披露、老鼠倉等。最近相關部門對這幾個行為的打擊比較明顯,但是還需要接著打。復雜的金融衍生市場也是該管的,但是也管得非常松。中國有極其復雜的衍生產品,美國投行發表聲明不在美國賣,在中國賣,老百姓進銀行都可以買到西方銀行設計、中國銀行兜售的極其復雜的衍生產品。這是該管的,但是這一點反而比美國管得還松。
基于這一現狀,私募債券不失為一個透明度比較高、操作性比較強、風險性容易監管的一個金融產品。可以這樣考慮:
1、正確判定投資方向。正確判定投資方向,是化解私募債券投資風險的前提,又是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試金石,只要投資方向正確,金融監管部門就可以放手支持,促其發展。
2、簡化金融管制。落實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精神,推進監管職能轉換,進一步簡政放權,優化行政許可條件、標準和程序,釋放實體經濟經營活力,增強金融創新動力,是私募債券有序發展的基礎。要盡快出臺私募債券監管的實施辦法,做到有效監管、有序運行、有力推進、有的放矢。
3、增強包容性。大力發展私募市場是國務院的正確決策,促進私募債券發育理應成為全社會的共同責任,要把私募債券作為改善金融產品結構的切入點精心養護、高度支持、包容發展。不要動輒揮舞“非法集資”的大棒,描黑這一新生的金融產品。
4、強化與地方政府債務平臺接軌。私募債券市場的簡約化,有助于化解地方債務平臺危機,緩解地方政府債務壓力,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大家清楚,央企是不差錢的,地方政府此前發展造成的債務負擔,必須借助于新的融資平臺來助力,選擇私募債券是一個新的機遇。
(作者系陜西省商洛市洛南文體中心項目管理處副處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