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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14 新華網(廣州)
新華網北京3月14日電(記者白林)“當前,工藝美術行業管理口徑混亂,工業、文化、宣傳、旅游等部門都在管理,而工藝美術企業還在按工業納稅,沒有真正納入文化產業,因而不利于技藝的傳承和產業的發展。”全國人大代表、衡水一壺齋工藝品有限公司工藝美術師張汝財對記者說。
“現行增值稅制度已成為制約工藝美術行業健康發展的巨大阻力。”張汝財說:“從2009年1月實行增值稅票以來,手工藝生產工廠,規定銷售定額為50萬元,定額以內,銷售稅率為3%;定額以外,銷售稅率為17%。如有一次超出定額,第二年定額的50萬元以內的3%稅率也變成了17%稅率。”
“傳統工藝美術產品的原材料購入,大多數還無法取得增值稅發票,因而就沒有進項稅抵扣,如果同其他產業一樣征17%的稅收就顯得過重。”全國人大代表、河北易水硯有限公司工藝設計師張淑芬說。
張汝財說:“為了避免繳納過高的增值稅,許多工藝美術企業不得不把企業一分三、一分五、甚至一分十,以充當小額納稅人。一些知名產品、知名品牌企業,因而也無法做大做強,不能將文化產品發展成文化產業,只能采取小家小業、小攤小作坊的作法。非常不利于技藝的傳承、人才的培養以及文化品牌的壯大。”
張汝財、張淑芬等代表建議,在工藝美術業與創意文化業、現代服務業日趨融合的背景下,應將工藝美術產業納入文化產業歸口管理。同時,將工藝美術業納入文化產業稅收政策體系,切實解決工藝美術業稅賦偏高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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