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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3月30日 中國文化報 楊浩鵬
從完全陌生到漸趨熟悉,從最初的“趕鴨子上架”到現在的主動尋求合作,在過去幾年,金融機構和文化產業的結合走過了一段艱難的磨合期。如今,在相關主管部門的不斷努力下,不管是銀行信貸、投資基金、保險,還是上市融資,文化企業可選擇的融資渠道越來越多,金融機構也以開放合作的態度不斷創新文化金融服務。畢竟,對于依然處于轉型期的中國文化產業來說,要想在未來幾年實現倍增目標,金融機構的支持至關重要。
推進銀行業全面支持文化產業
文化企業貸款難已經成為一個老話題了,但何時能夠不再是話題?以文化部為主的各級政府部門一直在和金融機構聯合探索適合文化企業的信貸產品。
近年來,文化部先后與中國進出口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北京銀行等建立了部行合作關系,將政府部門的組織協調優勢和政策引導功能與金融機構積極開拓文化產業市場主動性結合,搭建企業與銀行機構之間的公共服務渠道。
部行合作機制運行以來,合作銀行機構加大了對文化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創新產品,提升服務,優化模式,為各類文化企業、文化產業項目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支持。截至2011年末,僅部行合作機制框架下,已有68個重點文化產業項目獲得總計188.91億元銀行貸款。部行合作的示范影響作用迅速體現,有力地鼓舞了各類銀行機構積極拓展文化產業信貸市場的積極性。據中國人民銀行統計,截至2011年末,全國文化產業本外幣中長期貸款余額累計達到861億元,年末余額同比增長20.4%。
部行合作的成功經驗在全國范圍得到認同與推廣,各地文化行政部門和當地金融機構的積極性被充分調動起來,紛紛開展文化產業投融資領域的合作。目前,山東、山西、廣東、海南、重慶等27個省區市的文化廳(局)與當地銀行機構開展了政銀合作,上下聯動,進一步拓展了部行合作的影響力。
據文化部文化產業司投融資指導處處長許蓉介紹,未來幾年,文化部將鼓勵銀行類金融機構積極開發適合文化產業的信貸產品,鞏固和深化部行合作機制,加大文化產業信貸投放,創新文化產業授信模式,打造文化產業全產業鏈信貸融資體系,同時鼓勵非銀行類金融機構綜合利用多種金融業務和金融產品與文化企業對接。
繼續推動文化企業上市嘗試
近年來,一批經營穩定、管理成熟的優質文化企業逐步登陸資本市場,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做大做強。2011年4月,為科學引導符合條件的文化企業上市融資,文化部出臺了《關于推進文化企業境內上市有關工作的通知》,建設“文化企業境內上市資源儲備庫”,及時掌握優秀文化企業的上市意愿和進展情況,聯合證監會、滬深證券交易所等部門與機構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文化企業上市培訓,積極建立文化企業上市的培育、輔導和推薦機制。許蓉表示,這也為形成“儲備一批、培育一批、申報一批、發行一批”的梯次推薦格局,鼓勵文化企業上市融資打下了基礎。
據統計,截至2011年底,在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上市的文化企業已達50余家,涉及演藝、文化旅游、動漫游戲、影視制作發行等領域。宋城股份、拓維信息、奧飛動漫、華錄百納、珠江鋼琴等一批文化企業成功上市,通過資本市場為自身發展開辟了廣闊的融資渠道。“十二五”期間,文化部還將推動30家以上的文化企業境內上市,打造資本市場上的文化產業板塊。
但由于行業的發展特性,決定了文化企業的經營風險較大,民營文化企業在上市融資過程中往往容易被忽視甚至被歧視。一方面,對民營文化企業的可持續盈利審核有一定難度;另一方面,文化類企業的生產動力在于個人能力的發揮,其人員流失風險大于其他企業,因此融資時的審核難度也會相應提高。
此次《文化部“十二五”時期文化產業倍增計劃》中提出,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推動優質文化企業利用公開發行股票上市融資,擴大文化產業直接融資規模。今后幾年將培育30家上市文化企業。中投顧問研究總監張硯霖表示,民營文化企業在此輪文化產業增長的趨勢下將迎來長期發展利好,從政策的長期趨勢來看,部分投資管制也將逐漸解除,區域性、行政性限制也將隨之得到緩解。屆時,民營企業能獲取發展利好,中小民營文化企業上市所遭遇的節點性問題才可能得到根本解決。
文化產業保險從試點走向全面推廣
2010年12月,保監會、文化部聯合發布了《關于保險業支持文化產業發展有關工作的通知》,啟動保險業對文化產業的支持,利用保險經濟補償、資金融通的功能,充分化解文化企業經營風險,提高信用保證,拓寬企業融資渠道。
此后,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開發了“演藝活動財產保險”“藝術品綜合保險”“文化企業知識產權侵權保險”“文化活動公共安全綜合保險”等11個為文化產業量身定做的保險產品。人保財險推出的藝術品專屬保險第一單,就為價值高達1.2億元的藝術品提供了從館藏、展覽到運輸各個環節的藝術品綜合保險保障。許蓉介紹:“文化產業投融資風險分擔機制的建立,將有效化解文化產業項目中的運營風險,提高文化企業深入利用金融市場、金融手段的積極性。”
然而,在文化保險險種試點的過程中,一些急需解決的問題也浮出水面。人保財險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人保財險的客戶訪談和調研發現,文化企業普遍存在著風險高、數量多、規模小、輕有形資產、重無形資產、業務發展不成熟等特點,大部分文化主體缺乏必要的風險意識和穩健經營理念,對文化產業保險沒有認同感,對保險服務的接受度有待提高。“一方面,有支付能力的文化企業對于可能發生的災害總是抱有僥幸心理,不愿意支付有限的保費進行風險轉移;另一方面,對于大多數處于成長初期的文化企業來說,經營尚難維系,企業風險管理的保險解決途徑更無從談起。由于企業總體保險需求不足,投保動力不強,保險支付能力不夠,迫切需要政府加強引導提高文化企業對保險的認可程度。”
2011年,財政部下發《關于申報2011年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的通知》,明確對文化企業提供保險費中央財政補貼。人保財險負責人表示:“由于補貼政策、補貼標準、補貼流程尚不確定,導致轉制補貼和銀行貸款貼息補貼等資金完全擠占了保險費補貼資金,致使文化企業的投保意愿和保險需求無法調動,文化產業保險市場開拓異常艱難。從地方上看,雖然有些省市政府下發文件提出要給予文化產業保險一定的保費補貼,但是由于中央指導性文件尚未推出,導致地方財政支持政策推動進程緩慢,業務推動難度加大。”
根據《倍增計劃》,未來幾年文化部將推動文化產業保險市場建設,創新文化產業保險產品和服務方式,總結和推廣文化產業試點險種。人保財險負責人表示,在財政政策支持方面,建議文化部和財政部進一步明確保費財政補貼的額度、范圍和比例。針對文化產業專屬產品和國家重點項目,建立參考銀行貸款貼息和科技保險財政補貼的方式,在文化產業投資基金中劃出一定資金對重點文化企業和重點扶持文化行業給予30%至70%的保險費補貼,同時要求各地方財政根據中央財政補貼標準,給予相應的地方財政配套資金,制定明確細化的財政補貼對象、標準和操作流程等相關規定,加強宣傳和明確補貼流程,有效提高文化企業的投保意愿和支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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